华星职校学生操行评定办法及实施细则

一、操行评定办法

每学期开始,每生以 60 分为基础,依据学生个人的表现给予加分减分。学期结束时的总分为学生个人本学期操行成绩。  

二、加分标准    

1 、学生一周全勤,加 1 分。   

2 、学生爱学习、守纪律,受到任课教师表扬的,每次加 0.5 分。  

3 、学生在各项活动中,在遵守学生守则、学校规章制度中表现较好,受到班主任点名表扬的,每次加 1 分。    

4 、在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,表现较好,受到德育处、教务处点名表扬的,每次加 2 分。   

5 、学生在运动会、文艺演出、各种竞赛活动中,获一等奖(或一、二名)每次加 8 分,获二等奖(或三、四名)每次加 5 分,获三等奖(或五、六名)每次加 3 分,获优胜奖 ( 七、八名 ) 加 1 分。   

6 、学生被评为学校积极分子每次加 3 分,被评为三好学生、优秀团员加 5 分,被评为学生标兵、优秀学生干部加 8 分,被评为县级及以上的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加 15 分。  

7 、学生拾金不昧、学雷锋做好事、见义勇为、受到学校、家长表扬的,酌情每次加 1-15 分。  

8 、担任学生干部、学生会的学生,视成绩大小加 1-10 分。   

9 、“文明班级”、“先进班集体”、“文明宿舍”成员每人加 2 分。  

10 、投稿、发表文章者加 20 分。   

三、减分标准  

1 、学生迟到或早退一次减 1 分。   

2 、学生旷课一节减 2 分,迟到或早退三次作旷课一节处理,减 2 分。旷课一天( 6 节)减 12 分。    

3 、学生不遵守课堂纪律,不完成学习任务,不听从教师的合理要求,受到任课教师批评一次减 0.5 分。    

4 、学生受到班主任在全班点名批评一次减 1 分。   

5 、破坏公物,除照价赔偿外,减 2-15 分。  

6 、学生违反学生手册,发现吸烟一次减 2 分,发现酗酒一次减 5 分,发现赌博一次减 5-10 分。   

7 、学生在校内打架骂人的,一次减 1-10 分;结伙斗殴一次减 5-15 分。   

8 、男生留长发、男女生染发、穿奇装异服,佩戴夸张首饰,一次减 2-5 分。  

9 、异性间有不文明行为者发现一次减 5-20 分。    

10 、偷窃他人财物者一次减 5-20 分。  

11 、未经批准在外留宿(住宿生)者一次 5-20 分。  

12 、敲诈勒索他人财物者一次减 10-30 分。  

13 、学生未经许可将外来人员带入学校一次减 2-10 分。    

14 、考试作弊者一次减5-10 分。  

15 、学生受警告处分减 10 分,受严重警告处分减 15 分,受记过处分减 20 分,受到留校察看处分的减 30 分。  

16 、不参加劳动卫生一次减 2 分,宿舍卫生值日一次不参加(或不认真完成任务)减 2 分。    

四、期中、期末公布两次操行分   

1 、操行分 90 分以上为优、 80-89 分为良、 60-79 分为合格,低于 60 分为不合格。    

2 、操行分低于 30 分者,必须及时通知家长来校协助教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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